一、合肥市某区社区干部刘某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015年10月,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该社区购买181床空调被,账面报销27150元整,作为纪念品发放给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刘某作为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违反规定发放纪念品。刘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相关问题查实后,该街道党工委对刘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合肥市某开发区社区干部冯某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015年,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冯某违规支出社居委换届选举费用,分别违规支出招待费7.8万元和误工补助2.27万元。冯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相关问题查实后,该街道党工委对冯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某退出社区“两委”候选人资格。
三、合肥市某区村党员靳某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018年8月,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靳某在明知自身不符合村民委候选人资格的情况下,仍数次邀请相关人员,商讨推荐自己参选事宜。后靳某通过自己或安排他人打电话、当面打招呼等方式干扰选民意愿。9月2日,该村在选举时,村民委主任候选人得票数未能过半,靳某在“另选他人”一栏得到797票。相关问题查实后,该镇党委给予靳某党内警告处分。
四、合肥市某县社区支委委员汪某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该社区换届选举期间,时任社区支委委员汪某私自组建手机微信群,将束某、周某、秦某、孙某等7名党员拉入群中,把自己对社区选举人选的意图,以社区支委的名义向该7名党员传达,破坏社区换届选举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相关问题查实后,该镇纪委对汪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合肥市某县社区干部周某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018年8月,该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提名确定的社居委主任没有选出,因此进行了社居委主任二轮选举。周某作为社区主要负责人及选委会主任,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体责任不明确,领导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相关问题查实后,该镇党委对周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合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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