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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徽盐虹都府商业营销中心多媒体软件及硬件设计、制作及安装比选公告

来源: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9.19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福山路交口,其中16#A地块总建筑面积133194.66㎡,地上建筑面积104713.96㎡,地下建筑面积28480.70㎡,由14栋(1~14#楼)7-26层的住宅、幼儿园、商铺、地下车库组成;15#A地块总建筑面积129564.97㎡,地上建筑面积98171.09㎡,地下建筑面积31393.88㎡,由14栋(1~14#楼)7-26层的住宅、地下车库组成;16#B民俗文化街南街,建筑面积10021.19㎡,南街1#楼四层,南街2#楼二层;15#B民俗文化街北街,建筑面积15832.89㎡,北街1#楼四层,北街2#楼二层。

二、参与人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多媒体软件及硬件制作及安装业绩至少一个(需提供业绩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价包含范围及内容

本次项目多媒体系统只针对16#B、15#B民俗文化街南、北街,具体方案包含:

1、LED 屏幕:室内全彩P3LED显示屏,像素为高清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长度5900MM:宽度2150MM)。

2、软件系统包含大屏联动程序、VR虚拟沙盘、区位沙盘、项目景观及街区任意漫游等。虚拟漫游内容制作等,实际可根据提报内容做增减并进行详细说明。

3、42寸落地触控操作屏及互动系统,呈现项目信息输出,具体展示效果在投标方案中体现。

4、此次多媒体软件及硬件设计、制作及安装等的报价包括且不限于:深化设计(最终设计方案需满足甲方要求,方可制作及安装)、材料采购、加工、预埋、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施工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检测、验收、成品保护、土建施工界面必要的修整、场地清理、保险、保修、风险、责任、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已包含在总承包施工单位报价中,本工程报价不必考虑)。

本次控制价为15万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四、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供应商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合同工期:25个日历天;

4、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软件及硬件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余款3%待壹年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5、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结算;

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时,乙方需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

7、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肆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总核减额占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价的百分之五(5%)以内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计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但经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核减额达到或超过终审价的百分之五(5%)时,超过百分之五(5%)部分所增加的全部审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剩余工程款中代扣支付给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

如若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 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但不超过10%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5%部分核减额的 1% 的扣款处罚;若审减额超过10%但不超过15%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10%部分核减额的 1.5% 的扣款处罚;若≥ 15% ,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15%部分核减额的 2% 的扣款处罚。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

结算工作计划。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8、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9、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分两个部分,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

①技术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设计方案(ppt格式电子档一份(现场汇报),其中应明确各产品的品牌、参数、材质、规格型号、设备清单等详细资料);

②商务标:报价单(应详细罗列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及各合价、税率)、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

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档案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六、评选原则

我公司将组成评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设计方案、施工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